2016年上半年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作者: 审核: 复核: 时间:2016-03-05 点击数: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通知》要求,我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将组织2017届毕业生进行中级、高级职业资格和国家新职业资格鉴定。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2016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报名
各系部于3月25日前按标准格式报名表(见附件1)将考生信息录入完成后将系部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交鉴定所,电子版发吴建才191330558@qq.com邮箱。
三、鉴定范围
1.符合申报(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我校中职段(含中专、中技技工)2017届毕业生。
2.符合申报(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我校高职段(含高级班、技师班、3+2大专、五年一贯制大专)2017届毕业生。
3.2017届毕业生重点特色专业考取第二证书人员(只限中级)。
4.2017届毕业生(经管系、基础部、计算机系、粮油轻工系部分专业)符合申报国家新职业类资格证书人员。
四、鉴定职业(工种)
根据本专业及教学实际情况,参照《职业学校专业与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对应目录(试行)》确定相应的职业(工种)。
五、鉴定方式
鉴定分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方式。技能鉴定的理论知识考试采取上机考核。机房暂不完善的,本次技能鉴定的理论知识考试仍采取闭卷笔试。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两项考核采用百分制,均达到60分为鉴定成绩合格。理论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时限,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技能考核评分表、成绩汇总表按规定由考评员、督导员签字,一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说明
1.请各系部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收齐1寸照片2张、2寸照片2张,背面写考生姓名。
2.因各种原因上半年未参加鉴定和考取多证书人员还可以参加下半年(11月)统一鉴定。
3.组织考生填写下载的《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并粘贴照片(见附件2)交技能鉴定所。
4.申报国家新职业的考生需提交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例:372401197209051018刘明. Jpg,照片命名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格式,不允许有空格,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 大小20K,尺寸320Í240,)发191330558@ qq.com邮箱。
5.按学校规定收取技能鉴定费,全额上缴学校财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