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开大(电大)2024年春季学期
开放教育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开大教务函〔2024〕23号
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考函〔2024〕8号)的要求,现将全省开大(电大)2024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考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对本学期拟用考点进行全面梳理,并对考点信息进行核查。在此基础上开展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包括新增正式考点、设置临时考点、变更考点信息。
二、工作程序
(一)新增正式考点和首次设置临时考点
1.学习中心申报
学习中心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表”,见附件1),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申报理由按考点申报表要求和考点实际情况填写,须包含如下内容:学习中心经国家开放大学批准成立的时间;是否以往申请过临时考点(如申请过,在以往哪些学期考试中作为临时考点组考过);是否扩容考点,申请扩容考点的原因;考点软硬件条件等。
学习中心须对考点的校门口(带学校名称)、考场楼外景、保密室(铁门、铁窗、保密柜)、保密室摄像头、保密室报警设备、保密室手机信号屏蔽仪、监控室、考点办公室、网考考场、网考考场摄像头、纸考考场、纸考考场摄像头、技防设备等拍照或录制视频(考点照片整理到Word文档)。
学习中心同步在“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网址:https://menhu.pt.ouchn.cn,以下简称“一平台”)提交相应的线上申请。
2.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初审
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根据考点设置要求审核所辖考点申报材料,尤其要严格实地查验新增考点的保密室配置、考场设置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点不予批准。对于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山东开大将做通报处理。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对符合设置要求的考点,汇总其信息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考点申报表、考点申报汇总表,以及考点照片、视频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山东开大教务处考务科邮箱kwk6635@163.com。同时,将考点申报汇总表(市(直管县)开大(电大)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考点申报表(加盖学习中心公章的纸质版)邮寄至山东开大教务处考务科。
3.山东开大审核
山东开大对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上报的考点申报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点申报材料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并同时在“一平台”对学习中心提交的线上申请完成初审操作。
4.国家开放大学终审
国家开放大学对山东开大上报的考点申报信息进行终审,并于5月上旬完成“一平台”线上申请终审。
(二)沿用临时考点
对以往学期设置并组考过的临时考点,如本学期需要继续使用,学习中心直接在“一平台”中修改现有考点的有效期,并在“申报理由”栏中写明以往组考情况,无需提交考点申报表但需填写考点申报汇总表,山东开大、国家开放大学在线上分别完成初审、终审操作。
(三)变更考点信息
变更考点状态(由暂停组考、撤销等状态恢复为正常使用)、考点所属学习中心或所属单位整体组织结构的,以及因考点整体搬迁导致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填写考点申报表和考点申报汇总表,按新增正式考点的程序进行申报。
考点未搬迁,但因行政区域划分调整等原因导致街道、门牌号等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或变更其他考点信息,如主考信息、考点联系人信息、考场数等,学习中心在“一平台”提交线上申请并在“申报理由”栏详细说明变更原因,无需填写考点申报表和考点申报汇总表,山东开大、国家开放大学在线上分别完成初审、终审操作。
三、工作要求
1.新增正式考点和设置临时考点必须遵守国家开放大学考点设置和管理相关规定,符合考点设置原则和设置条件。
2.国家开放大学建立考点准入退出机制,对于考试组织不规范、考试纪律存在问题的考点,须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发布的违规考点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相关学习中心和市(直管县)开大(电大)按照处理意见开展考点申报、审批工作。
3.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保证考点申报信息、汇总信息准确。
四、其他说明
1.如因考点被临时征用、拆迁或遇特殊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组织考试,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须立即与山东开大联系,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上报山东开大。山东开大将根据具体情况与国家开放大学联系,商定处理方案。
2.山东开大教务处考务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菲、周婧
联系电话:0531-82626635、82626664
电子邮箱:kwk6635@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一路21号,山东开大教务处考务科408房间,收件人:周婧,收件人电话:0531-82626664
邮政编码:250014。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
2.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
山东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
分部(学院)名称:
所属学习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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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习中心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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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考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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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心已有正式 考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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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考点产权性质 |
自主产权( ) 长期租赁( ) 短期租赁( ) |
考点地址 |
**省/直辖市**地市/区**县**街道**号**楼**层 |
学习中心在籍生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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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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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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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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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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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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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保密室 |
设置独立保密室( ) |
保密室在本考点内( ) |
铁门( ) |
铁窗/无窗( ) |
保密柜( ) |
双锁( ) |
视频监控设备( ) |
手机信号屏蔽仪( ) |
报警设备( ) |
纸考考场 |
考场总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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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视频监控考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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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位总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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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考考场 |
考场总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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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视频监控考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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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位总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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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考点类别 |
新增正式考点( ) 设置临时考点( ) 变更考点信息( ) |
申报理由: (如为新增正式考点,需明确说明该考点在以往哪些学期考试中作为临时考点组考过。)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分部(学院)审核意见: 主管校领导签字: 分部(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直接在空格内填写相应信息;带括号的按选择方式填写,直接在括号内画“√”或“×”;申报理由可另附页。
2.据实填写表中信息,不得造假。保密室、考场等设置情况须提交相应的照片或视频材料。
3.本表单面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存档。
附件2
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
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名称(盖章): 主管校领导签字:
序号 |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所属学习中心 |
所属市(直管县)开大(电大) |
产权性质(自主产权/长期租赁/短期租赁) |
类别(新增正式考点/首次设置临时考点/沿用临时考点/变更考点信息) |
初审意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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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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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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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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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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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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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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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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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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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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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各项信息均为必填项,填写内容不得造假,且须与“一平台”中信息一致。